𥻦
米部16画上下结构U+25EE6
康熙字典
康熙字典原文
正文
《廣韻》、《集韻》𡘋桑割切,音撒。《說文》:䊝𥻦,散之也。
又,放也。《左傳・昭元年》:周公殺管叔而蔡蔡叔。【註】上蔡字音素葛反,作𥻦字,從殺,下米。【疏】正義曰:《說文》𥻦,散之也。𥻦爲放散之義,故訓爲放。
注解
〔𥻦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未集上,康熙部首是米部。
〔𥻦〕字拼音是sà,上下结构,可拆字为殺、米。
〔𥻦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sà] ⑴ 散。⑵ 流放。
说文解字
《说文解字》(大徐本)
卷别卷七上反切桑割切頁碼第233頁,第35字續丁孫
𥻦
異體䊛
䊝𥻦,𢿱之也。从米殺聲。
《说文解字系传》(小徐本)
卷别卷十三反切桑怛反頁碼第599頁,第3行,第3字述
䊝𥻦,散之也。從米殺聲。
鍇注臣鍇按:《春秋左傳》曰:「殺管叔而𥻦蔡叔。」言放之若散米。《尚書》曰:「囚蔡叔于郭鄰也。」
《说文解字注》(段注本)
卷别卷七上反切桑割切古音第十五部頁碼第1331頁,第7字許惟賢第582頁,第3字
䊝𥻦,散之也。
段注𥻦者複舉字。䊝者衍字。《左傳正義》兩引《說文》𥻦,散之也。可證。《左傳》昭元年曰:周公殺管叔而蔡蔡叔。《釋文》曰:上蔡字音素葛反。《說文》作𥻦。《正義》曰:《說文》𥻦爲放散之義。故訓爲放。隷書改作。巳失字體。𥻦字不可復識。寫者全類蔡字。至有爲一蔡字重㸃以讀之者。定四年《正義》同。是𥻦本謂散米。引伸之凡放散皆曰𥻦。字譌作蔡耳。亦省作殺。《齊民要術》凡云殺米者皆𥻦米也。《孟子》曰:殺三苗於三危。卽𥻦三苗也。
从米。殺聲。
段注桑割切。十五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