篽
⺮部18画上下结构U+7BFD
国语辞典解释
康熙字典
康熙字典原文
正文
《廣韻》:魚巨切;《集韻》:偶舉切;《正韻》:偶許切,𡘋音語 —— 禁苑也。《漢書音義》:折竹以繩挂連之,使人不得往來;篽之言御也,同「籞」。
注解
〔篽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未集上,康熙部首是竹部。
〔篽〕字拼音是yù,上下结构,可拆字为𥫗、御。
〔篽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yù] ⑴ 禁苑。⑵ 囿养。
说文解字
《说文解字》(大徐本)
卷别卷五上反切魚舉切頁碼第146頁,第13字續丁孫
篽
禁苑也。从竹御聲。《春秋傳》曰:「澤之目篽。」
𩵎
篽或从又𤋳聲。
《说文解字系传》(小徐本)
卷别卷九反切疑舉反頁碼第374頁,第7行,第1字述
禁苑也。從竹御聲。《春秋傳》曰:「澤之自篽。」
鍇注臣鍇按:《漢書》注:「池篽,謂於水邊作小屋落鄣魚鳥。」臣以爲篽,禁苑之遮衛,故張衡曰:「禁禦不若篽禦也。」
反切………頁碼第375頁,第1行,第1字述
篽或作𩵎,從又魚聲。
《说文解字注》(段注本)
卷别卷五上反切魚舉切古音第五部頁碼第791頁,第5字許惟賢第353頁,第2字
禁苑也。
段注《宣帝紀》。詔池籞未御幸者。假與貧民。蘇林曰:折竹以繩綿連禁禦。使人不得往來。律名爲籞。應劭曰:籞者,禁苑也。按蘇,應說與許合。《元帝紀》。詔罷嚴籞池田。假與貧民。《西京賦》云:洪池淸籞。淸籞猶《漢書》云嚴篽也。晉灼釋嚴籞爲射苑。故引許䉷字之解。謂嚴與䉷同。可以訓射。亦迂曲矣。
从竹。御聲。
段注魚舉切。五部。
《春秋傳》曰:澤之自篽。
段注自當作舟。昭二十年《左傳》曰:澤之萑蒲。舟鮫守之。鮫當是𩵎誤。許所據竟作舟篽耳。《魯語》有舟虞,同也。
篽或作𩵎。从又。从魚。
段注从又者,取扞衞之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