湌
氵部12画左右结构U+6E4C
康熙字典
康熙字典原文
正文
《唐韻》:七安切;《集韻》:千安切,𡘋音𦪫 —— 與餐同。《說文》:吞也。或从水。
注解
〔湌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巳集上,康熙部首是水部。
〔湌〕字拼音是cān,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氵、食。
〔湌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cān] ⑴ 同“餐”。
说文解字
《说文解字》(大徐本)
卷别卷五下反切思魂切頁碼第164頁,第19字續丁孫
餐
吞也。从夕、𠊊。
湌
餐或从水。
《说文解字系传》(小徐本)
卷别卷十反切倩丹反頁碼第410頁,第7行,第3字述
吞也。從食𣦻聲。
反切………頁碼第411頁,第1行,第1字述
餐或從水。
《说文解字注》(段注本)
卷别卷五下反切七安切古音第十四部頁碼第879頁,第3字許惟賢第390頁,第3字
吞也。
段注《口部》曰:吞,咽也。《鄭風》曰:使我不能餐兮。《魏風》曰:彼君子兮。不素餐兮。是則餐猶食也。《鄭風》。還,子授子之粲兮。《釋言》、《毛傳》皆曰:粲,餐也。謂粲爲餐之假借字也。餐訓吞。引伸之爲人食之。又引伸之爲人所食。故曰授餐。飧與餐,其義異。其音異。其形則飧或作飱,餐或作䬸。《鄭風》、《釋言・音義》誤認餐爲飧字耳。而《集韵》、《類篇》竟謂飧餐一字。
从𠊊。𣦼聲。
段注七安切。十四部。與十三部之飧迥別。《魏・伐檀》一章三章分用。
餐或从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