蔑
意思解释
蔑衊
miè基本解释
①目受伤而不明。
②无,没有。~以复加。
③小。~视。轻~。
④灭:“而~杀其民人,宜吾不敢服也”。
⑤涂染。诬~。污~。
详细解释
形容词
1.会意。从苜( mò ),从戍。“苜”是眼睛歪斜无神,“戍”是戍守人。合而表示人过于劳倦眼睛歪斜无神。本义:眼睛红肿看不清。
2.同本义。
蔑,目眵也。从目,蔑声。 得目为蔑。
(be red and swolle in eye)can not see clearly;
3.细小;轻微。
视日月而知众星之蔑也。
蔑如(微细;没有什么了不起);蔑贱(犹微贱)
slight;
动词
1.轻视;轻侮。亦作“懱”。
国步蔑资。 岂蔑清庙,惮勅天乎? 蔑贞,凶。 郑未失 周典,王而蔑之,是不明贤也。
蔑辱(鄙弃凌辱);蔑杀(犹灭杀);蔑侮(轻视欺侮);蔑弃(轻视,鄙弃)
disdain; despise;
2.灭,消灭。
唐蔑字明。 而蔑杀其民人。
extinguish; obliterate;
副词
◎无;没有。
蔑,无也。 丧乱蔑资。 吾有死而已,吾蔑从之矣。 蔑不济也。
蔑有(没有);蔑须有(莫须有,没有);蔑蔑(犹默默。无声息)
nothing; none;
动词
◎以血涂染。引申为污,诬蔑。
衊,污血也。从血,蔑声。 少阴所至为悲妄衂衊。 污衊宗室。 又投间蔑污使君。
污蔑(用不实的言辞冤枉或破坏别人的名誉)
smear; besmirch; calumniate;
越南字释义
蔑
◎读音miệt, 蔑视,轻蔑。
国语辞典解释
蔑衊
miè详细解释
动
1.轻侮。
南朝梁 · 沈约《奏弹王源》:“蔑祖辱亲,于事为甚。”
侮蔑、轻蔑。
2.诬陷、陷害。
诬蔑。
3.抛弃。
《左传 · 襄公二十五年》:“今陈忘周之大德,蔑我大惠。”《国语 · 周语中》:“不夺民时,不蔑民功。”
形
◎卑微。
微蔑。
副
◎无、没有。
蔑以复加、蔑不有成。
外语翻译
- disdain, disregard; slight
- nichts, Null
康熙字典
康熙字典原文
正文
《唐韻》:莫結切;《正韻》:彌列切,𡘋音篾。《說文》:勞目無精也,人勞則蔑然。《晉書・衞瓘傳》:權女㊟〔「權」為「瓘」字形誤。《晉書・衞瓘傳》本作:瓘女〕與國臣書曰:先公名謚未顯,無異凡人,每怪一國蔑然無言。
义又,削也。《易・剝卦》:剝牀以足蔑貞凶。
义又,《書・君奭》:兹迪彝敎文王蔑德。【傳】以此道法,敎文王以精微之德。【疏】蔑,小也。揚子《法言》:視日月而知衆星之蔑也。又,《小爾雅》:無也、末也。《詩・大雅》:喪亂蔑資。
义又,〈周語〉:不蔑民功。【註】蔑,棄也。
义又,地名。《春秋・隱元年》:公及邾儀父盟于蔑。
义又,與滅通。《晉書・張駿傳》:江吳寂蔑,餘波莫及。
又,《唐韻古音》:莫計切 —— 同「昧」。《荀子・議兵篇》:楚人兵殆于垂沙,唐蔑死。【註】卽楚將唐昧,昧與蔑同。《宋書・武帝紀》:臨胊有巨蔑水。《水經注》:袁宏謂之巨昧水。
义《干祿字書》:俗作。
注解
〔蔑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申集上,康熙部首是艸部。
〔蔑〕字拼音是miè,上中下结构,可拆字为、戍,五行属木。
〔蔑〕字造字法是会意。从苜( mò ),从戍。“苜”是眼睛歪斜无神,“戍”是戍守人。合而表示人过于劳倦眼睛歪斜无神。本义是眼睛红肿看不清。
〔蔑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miè] ⑴ 目受伤而不明。⑵ 无,没有⑶ 小⑷ 灭:“而~杀其民人,宜吾不敢服也”。⑸ 涂染
说文解字
《说文解字》(大徐本)
卷别卷四上反切莫結切頁碼第114頁,第7字續丁孫
𦹋
異體蔑
勞目無精也。从𥄕,人勞則蔑然;从戍。
附注朱駿聲《通訓定聲》:「按:許說此字誤也。當云从𥄕,伐聲,結字似戍耳。」按:甲骨文、金文像以戈擊人頭,朱說近是。
《说文解字系传》(小徐本)
卷别卷七反切名噎反頁碼第299頁,第4行,第1字述
勞目無精也。從𥄕,人勞則蔑然,從戍。
鍇注臣鍇曰:「會意。」
《说文解字注》(段注本)
卷别卷四上反切莫結切古音第十五部頁碼第578頁,第1字許惟賢第258頁,第4字
勞目無精也。
段注目勞則精光茫然。通作眜。如《左傳》公及邾儀父盟于蔑,晉先蔑,公穀皆作眜是也。引伸之義爲細。如木細枝謂之蔑是也。又引伸之義爲無。如亡之命矣夫,亦作蔑之命矣夫是也。《左傳》鬷蔑,字然明。此以相反爲名字也。
从𥄕。从戍。人勞則蔑然也。
段注說从戍之意。戍人冣勞者。此十字依《廣韵》、《韵會》訂。莫結切。十五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