汸
康熙字典
康熙字典原文
正文
《唐韻》:府良切;《集韻》:分房切,𡘋音方 —— 倂船也。《說文》本作方,或从水作汸。
又,《集韻》:敷方切,音芳 —— 與淓同,水名也。《山海經》:箕尾之山,汸水出焉,南流注于淯。【註】音芳。
又,符方切,音房 —— 義同。
又,《正韻》:普郎切,音滂 —— 與滂同。《荀子・富國篇》:汸汸如河海。
注解
〔汸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巳集上,康熙部首是水部。
〔汸〕字是多音字,拼音是fāng、pāng,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氵、方。
〔汸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fāng] ⑴ 〔~水〕古河名。⑵ 并船。㈡ [pāng] ⑴ 〔~~〕形容水势浩大,如“则货财浑浑如泉涌,~~如河海。”
说文解字
《说文解字》(大徐本)
卷别卷八下反切府良切頁碼第281頁,第9字續丁孫
方
併船也。象兩舟省、緫頭形。凡方之屬皆从方。
汸
方或从水。
附注按:方像耒,上短橫像柄首橫木,下長橫即足所蹈履處,旁兩短畫或即飾文。古者秉耒而耕,刺土曰推,起土曰方。
附注《說文新證》:「裘錫圭以為甲骨文、金文『亡』字,象刀之鋒芒,『方』字則為『亡』字之分化字,變圓形為橫筆,以表示『方圓』之義,『方』、『亡』二字聲近韻同。」
《说文解字系传》(小徐本)
卷别卷十六反切府昌反頁碼第713頁,第5行,第1字述
併船也。象兩舟省,總頭形也。凡方之屬,皆從方。
反切………頁碼第713頁,第6行,第1字述
方或從水。
《说文解字注》(段注本)
卷别卷八下反切府良切古音第十部頁碼第1614頁,第5字許惟賢第708頁,第6字
倂船也。
段注《周南》。不可方思。《邶風》。方之舟之。《釋言》及《毛傳》皆曰:方,泭也。今《爾雅》改方爲舫。非其義矣。倂船者,並兩船爲一。《釋水》曰:大夫方舟。謂倂兩船也。泭者,編木以爲渡。與倂船異事。何以毛公釋方,不曰倂船而曰泭也。曰倂船,編木其用略同。故俱得名方。方舟爲大夫之禮。詩所言不必大夫。則釋以泭可矣。若許說字。則見下从舟省而上有竝頭之象。故知倂船爲本義。編木爲引伸之義。又引伸之爲比方。子貢方人是也。《秦風》。西天之防。毛曰:防,比也。謂防卽方之假借也。又引伸之爲方圓,爲方正,爲方向。又假借爲旁。丄部曰:旁,溥也。凡今文《尙書》作旁者,古文《尙書》作方。爲大也。《生民》。實方實苞。毛曰:方,極畝也。極畝,大之意也。又假借爲甫。《召南》。維鳩方之。毛曰:方之,方有之也。方有之猶甫有之也。
象兩舟省總頭形。
段注兩當作㒳。下象兩舟倂爲一。上象兩船頭總於一處也。府良切。十部。《通俗文》。連舟曰舫。與許說字不同。葢方正字俗用舫。
凡方之屬皆从方。
方或从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