翇
羽部11画上下结构U+7FC7
康熙字典
康熙字典原文
正文
《廣韻》、《韻會》:分勿切;《集韻》:分物切;《正韻》:敷勿切,𡘋音紱。《說文》:樂舞,執全羽以祀社稷也。《廣韻》:《周禮》作帗。
又,《集韻》:蒲蓋切,音斾 —— 義同。
注解
〔翇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未集中,康熙部首是羽部。
〔翇〕字拼音是fú,上下结构,可拆字为羽、犮。
〔翇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fú] ⑴ 古代祭祀时跳舞人手中所拿的用羽毛做的舞具。
说文解字
《说文解字》(大徐本)
卷别卷四上反切分勿切頁碼第111頁,第3字續丁孫
翇
樂舞。執全羽以祀社稷也。从𦏲犮聲。讀若紱。
《说文解字系传》(小徐本)
卷别卷七反切分勿反頁碼第290頁,第4行,第1字述
樂舞。執全羽以祀社稷。從羽犮聲,讀若紱。
鍇注臣鍇曰:「翇猶拂也。古樂府有拂舞歌。」
《说文解字注》(段注本)
卷别卷四上反切分勿切古音第十五部頁碼第558頁,第2字許惟賢第250頁,第2字
樂舞。執全羽㠯祀社稷也。
段注《樂師》有帗舞。有羽舞。注。故書帗作翇。皇作䍿。鄭司農云:翇舞者,全羽。羽舞者,析羽。社稷以翇。玄謂帗析五采繒。今靈星舞子持之是也。按今本脫帗作翇三字。又將大鄭注翇改爲帗。非也。舞師注亦有脫。大鄭及許皆從故書作翇。以字从羽。故知爲全羽。後鄭從今書作帗。以字从巾。故知析五采繒也。
从羽。犮聲。讀若紱。
段注《文選注》引《倉頡篇》曰:紱,綬也。許無紱字而見於此。翇,分勿切。十五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