鸣
意思解释
鸣鳴
míng基本解释
①鸟兽或昆虫叫。~啭。~唱。~叫。~禽。鸟~。
②发出声音,使发出声音。~响。~奏。孤掌难~。
③声明,发表意见、情感。~谢。~冤。百家争~。
④闻名,著称:“以文~江东”。
详细解释
动词
1.会意。从口,从鸟。本义:鸟叫。
2.同本义。
鸣,鸟声也。 鸟兽之音曰鸣。 鸣鹤在阴。 凤皇鸣矣。 鸡既鸣矣,朝既盈矣。 狗吠深巷中,鸡呜桑树巅。
鸣管(鸟类的发声装置);鸣凤(凤鸟鸣叫);鸣雁(雁鸣叫)
chirp;
3.泛指发声。
震为鸣。 萧萧马鸣。 鸣玉者,佩玉也。 驴一鸣。 虽大风不能鸣也。
鸣石(撞击则会发出声响的石头);鸣玉(古人佩于腰间的玉饰。行走时相互撞击而发声);鸣琴(指琴。又比喻瀑布的声音);鸣鞭(挥鞭发出声响);鸣銮(车上的銮铃鸣响。指天子或贵族出行)
sound;
4.震惊。
愿得燕弓射天将,耻令 越甲鸣吾君。
astonish;
5.申告。
重者鸣官究治。
redress;
6.言说;称说。
天选子之形,子以坚白鸣!
say;
7.闻名,著称。
以其技鸣。 以技鸣者。
以文鸣江东
be well-known;
8.〈形〉 假借为“明”。光明,明亮。
里社鸣而圣人出。
bright;
外语翻译
- cry of bird or animal; make sound
- das Singen der Vögel (V), läuten (V), weinen, rufen, schreien (V), zwitschern, krähen, zirpen, trillern (V), Ming (Eig, Fam)
- (animaux, oiseaux) crier, chanter
康熙字典
康熙字典原文
正文
《唐韻》:武兵切;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、《正韻》:眉兵切,𡘋音明。《說文》:鳥聲也。《玉篇》:聲相命也、嘷也。《詩・大雅》:鳳凰鳴矣,于彼高岡。
义又,獸亦曰鳴。《易・說卦傳》:其於馬也爲善鳴。
义又,《增韻》:凡出聲皆曰鳴。《禮・樂記》:叩之以小,則小鳴;叩之以大,則大鳴。《莊子・德充符》:子以堅白鳴。
义又,鳥名。《山海經》:弇州山有五彩之鳥,仰天鳴,名曰鳴鳥。《書・召誥》:我則鳴鳥不聞。【音義】馬云鳴鳥,謂鳳凰也。
义又,姓。出《姓苑》。
又,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、《正韻》𡘋眉病切,音命 —— 鳥相呼也。馬融〈長笛賦〉:山雞晨羣,野雉朝雊;求偶鳴子,悲號長嘯。【註】鳴,命也。曹植詩:鳴儔嘯匹侶。
又,叶謨郎切,音芒。《前漢・郊祀歌》:寒暑不忒況皇章,展詩應律鋗玉鳴;函宮吐角激徵淸,發梁揚羽申以商。張華〈俠曲〉:孟嘗東出關,濟身由雞鳴;信陵西反魏,秦人𢝌其彊。
考證
《禮・樂記》叩之以小,則小鳴。叩之以大,則大鳴。
謹照原書樂記改學記。
注解
〔鳴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亥集中,康熙部首是鳥部。
〔鳴〕字拼音是míng,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口、鳥。
〔鳴〕字造字法是會意。从口,从鳥。本义是鳥叫。
〔鳴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míng] ⑴ 鳥獸或昆蟲叫⑵ 發出聲音,使發出聲音⑶ 聲明,發表意見、情感⑷ 聞名,著稱
说文解字
《说文解字》(大徐本)
卷别卷四上反切武兵切頁碼第120頁,第31字續丁孫
鳴
鳥聲也。从鳥从口。
附注段玉裁注:「引申之凡出聲皆曰鳴。」
《说文解字系传》(小徐本)
卷别卷七反切眉平反頁碼第315頁,第7行,第1字述
鳥聲也。從鳥口聲。
鍇注臣鍇曰:「今會意。」
《说文解字注》(段注本)
卷别卷四上反切武兵切古音第十一部頁碼第625頁,第2字許惟賢第278頁,第4字
鳥聲也。
段注引伸之凡出聲皆曰鳴。
从鳥口。
段注武兵切。十一部。
白话解释
鸣,鸟的叫声。字形采用“鸟、口”会义。
字形解说
甲文、金文、戰國文字、篆文的形構皆係從鳥從口,以表示鳥鳴聲的意思。隸變作,楷書作鳴。在六書中屬於異文會意。規範字作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