咎
意思解释
咎
jiù基本解释
①过失,罪过。~戾。负~。以彰其~。
②怪罪,处分。既往不~。~由自取(遭受责备、惩处或祸害是自己造成的)。
③灾祸。休~(吉凶)。
④怨仇。与臣有~。
详细解释
名词
1.会意。从人,从各。从“各”,表示相违背。违背人的心愿。本义:灾祸,灾殃。
2.同本义。
咎,灾也。 弃宝者必离其咎。 嗟苦先生,独离此咎。
咎征(天降灾祸的征验);咎有应得(罹祸受罚是由于自己的原因,完全应得的);咎戒(上天所降的灾祸与警告)
disaster;
3.过失,罪过。
无咎者,善补过也。 其作汝用咎。 微我有咎。 以彰其咎。
咎戾(罪过);咎责(罪责,罪过);咎省(引过反省);咎累(罪过的牵累);咎过(过错);咎恶(罪恶)
fault;
动词
1.责备,追究罪过。
楚人既咎。 咎其欲出者。
咎罪(怪罪);咎毁(归咎怪罪,诋毁);既往不咎;自咎。
blame;
2.产生灾祸,作祟 。
咎悔(犯过悔恨);咎祟(作祟的邪怪);咎魅(作祟致祸的鬼怪)
catastrophe come into being;
3.憎恶。
殷始咎 周。
abhor;
国语辞典解释
咎
jiù详细解释
名
1.灾祸。
《书经 · 大禹谟》:“民弃不保,天降之咎。”
咎由自取。
2.过失。
《文选 · 诸葛亮 · 出师表》:“责攸之、袆、允等咎,以彰其慢。”
引咎辞职、难辞其咎。
动
1.责罚、怪罪。
《左传 · 僖公二十三年》:“国人皆咎公。”
既往不咎。
2.憎恶。
《史记 · 卷三 · 殷本纪》:“纣之臣祖伊,闻之而咎周。”
外语翻译
- fault, defect; error, mistake
- beschuldigen, tadeln , Jiu (Eig, Fam)
- donner tort à, inculper, incriminer, faute, défaut
康熙字典
康熙字典原文
正文
《唐韻》:其九切;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、《正韻》:巨九切,𡘋音舅。《說文》:災也。从人、从各。各者,相違也。《書・大禹謨》:天降之咎。
义又,《爾雅・釋詁》:咎,病也。【疏】罪病也。《廣韻》:愆也、過也。《易・乾卦》:九三,君子終日乾乾,夕惕若厲,无咎。《詩・小雅》:寧適不來,微我有咎。
义又,〈書序〉:殷始咎周。【傳】咎,惡也。
义又,與臼通。〈晉語〉:宜咎。【註】咎,或作臼,古字通用。
义又,與舅通。《儀禮・士昏禮》〔註〕:古文舅作咎。《荀子・臣道篇》:晉之咎犯。《左傳》作舅。
又,《唐韻正》:四十四有韻中之半,古與篠、小、巧、皓通爲一韻。《書・大禹謨》:民弃不保,天降之咎㊟〔「弃」,原文作「棄」〕。《易・小畜》:初九,復自道,何其咎。經傳子集如此用者甚多,非叶音也。
又,《廣韻》:古勞切;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:居勞切;《正韻》:姑勞切,𡘋音高。《廣韻》:臯陶,舜臣名,古作咎繇。《前漢・百官公卿表》:咎繇作士。〈書序〉:咎單作明居。【傳】咎單,臣名。〇【按】《集韻》、《類篇》、《韻會》、《正韻》俱云姓也,誤。
又,國名。《左傳・僖二十三年》:狄人伐廧咎如。【註】赤狄別種。陸德明《音義》:咎,古刀反。
又,叶曁几切,音技。《史記・龜筴傳》:王若遣之,宋必有咎。後雖悔之,亦無及已。
又,叶跽許切,音巨。《三略》:强弱相虜,莫適禁禦,延及君臣,國受其咎。
又,叶巨又切,音舊。《詩・小雅》:謀夫孔多,是不用集。發言盈庭,誰敢執其咎。集叶疾救反。〇【按】《字彙》:《正字通》俱以去聲爲咎字正音。考《玉篇》、《廣韻》、《集韻》諸書,咎字𡘋無去聲一音。《字彙》、《正字通》皆誤。
注解
〔咎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丑集上,康熙部首是口部。
〔咎〕字拼音是jiù,上下结构,可拆字为各、人、;、处、口,五行属火。
〔咎〕字造字法是会意。从人,从各。从“各”,表示相违背。违背人的心愿。本义是灾祸,灾殃。
〔咎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jiù] ⑴ 过失,罪过⑵ 怪罪,处分⑶ 灾祸⑷ 怨仇
说文解字
《说文解字》(大徐本)
卷别卷八上反切其久切頁碼第265頁,第6字續丁孫
𠧨
異體咎
災也。从人从各。各者,相違也。
《说文解字系传》(小徐本)
卷别卷十五反切伎酒反頁碼第681頁,第4行,第2字述
災也。從人各聲。人各者相違。
鍇注臣鍇按:《太玄》曰:「天違人違,天下之事乖矣,各者不同也。」不同,違也。《洪範》曰:「汝則逆,庻民逆,龜筮逆,凶」違也。會意也。
《说文解字注》(段注本)
卷别卷八上反切其久切古音第三部頁碼第1527頁,第4字許惟賢第670頁,第6字
災也。
段注災當是本作烖。天火曰災。引伸之凡失意自天而至曰災。《釋詁》曰:咎,病也。《小雅・伐木》傳曰:咎,過也。《北山》箋云:咎猶罪過也。西伯戡𥠖鄭注。咎,惡也。呂覽移樂篇注。咎,殃也。《方言》。咎,謗也。
从人各。
段注會意。其久切。三部。
各者,相違也。
段注說从各之意。